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根据《管
理办法》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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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任职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
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草案)》等法规、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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