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 600633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
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一下声明: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公司管理层已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
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报融媒体
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播大脑公司”)股权价值以北京中企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 6472 号《浙报融媒体科技(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涉及的经模拟合并的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基准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传播大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价值为 19,079.63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051.13 万元,增值额为 10,971.50 万元,
增值率为 57.50%。
上述交易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公
允和不合理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