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 600633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控
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播大脑公司”)
股权价值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
拟合并的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
基准日,传播大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9,079.63 万元,评估价值为
上述交易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
公允和不合理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