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3-00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81 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钱金祥发行 1,120 万股股份、向钱犇发行 2,240 万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 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并
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