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之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一月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股份”或“上市公司”)
拟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珠江股份的委托,担任珠江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履
行了尽职调查义务。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
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防火墙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