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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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拟将所持
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实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100%股权进行
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但不涉及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
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许可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有合法的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拟置入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动所必备的独立完整资产以及相应的人员、销售和管理体系。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
珠江股份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珠江股份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公司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大幅减低;公司与珠
实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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