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 005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
或“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中信国安
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暨收购人,将通过新国安集团持有白银有色
   ?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变化后,公司仍无控股
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告知书》,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
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临 005 号)。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安排:重整主体(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以保
留资产(含白银有色 30.39%股份)和选择留债清偿的债务整体打包,设立新国
安集团;通过股权受让、增资及以股抵债等方式,新国安集团最终由中信集团和
转股债权人共同持股。中信集团对新国安集团持股比例约 30.64%-32.25%;转股
债权人对新国安集团持股比例约 67.75%-69.36%。根据重整执行情况,中信集团
将成为新国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并直接或间接持有白银有色 33.03%股份。
  本次收购前,中信集团直接持有白银有色 195,671,2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4%。国安集团为白银有色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白银有色 2,25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9%。中信集团持有国安集团 20.9445%股权,为国
安集团第一大股东。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白银有色 2,479,920,057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33.49%。白银有色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信集团直接持有白银有色 195,671,272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4%;同时,中信集团通过新国安集团持有白银有色 2,25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9%股份;合计持有白银有色 2,445,671,272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3%。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国安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新国安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截至
公告披露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白银有色 2,479,920,057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3.49%。白银有色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确定。
营产生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白银有色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