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莱茵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韦东 联系电话:0755-2531019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小虎 联系电话:0755-8373465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韦东、王清杨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 月 8 日至 1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现场检
查对应期
间董监高
息披露义务
未发生重
大变化)
√(现场检
查对应期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东、实际控
制人未发
生变化)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作计划等;
√
门(如适用)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录表;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义务
√
务
√
债务等情形
√(现场检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间不存在
该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对措施;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现场检
查对应期
间未进行
现金分红)
√(现场检
查对应期
提供财务
资助)
√
或者风险
√(前期不
存在监管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机构发现
的待整改
问题)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韦 东
年 月 日
杨小虎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