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3-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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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2 月 17 日 16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投
     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 1-3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3 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闫
军;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3/2/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13 日、2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邮戳日不晚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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