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 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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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真研究和审核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和相关
资料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聘用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聘用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
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较好的
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营班子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
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克武   李银香    江小平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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