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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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数量:6,373,443 股;
  ●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中恒集团”)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6,373,443 股进行
注销,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
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4.63 元/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关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2019 年 3 月
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38)《中恒集团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3)《中恒集团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9-34)。
司股份 49,898,443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3,475,107,147 股)的 1.44%,回购
最高价格 3.2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72 元/股,回购均价 3.01 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 150,178,960.02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
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0-43)。
   三、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一)根据前述的回购股份用途安排,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76)。
   (二)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符合条件
的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3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9)。
   (三)2022 年 7 月 29 日、10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44)。
   (四)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公司限制
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过程中,存在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 6.00 万股。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共有
由 41 人调整为 39 人,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1.00 万股调整为 715.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84)。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和自愿放弃等原
因,在公司完成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登记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股份 6,373,443 股。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
   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在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6,373,443 股,
   目前暂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具体计划,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373,443.00 元。
       五、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同时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30.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
   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3,475,107,147 股减
   少至 3,465,433,70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销股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3,525,000       1.25   3,300,000     40,225,000        1.1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1,582,147     98.75   6,373,443   3,425,208,704      98.84
股份总数          3,475,107,147    100.00   9,673,443   3,465,433,704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且不影响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6,373,443 股股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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