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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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 币 12,983,674.43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报告》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
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
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11.63 万元,低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331,448.08 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原计划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集资金总额         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
    发项目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
    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
    目
         合计          424,754.57    331,448.08        181,411.63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基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
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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