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0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01 月 18 日 10:00 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公司 4 楼 1 号会议室以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01 月 14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与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免于提前 5 天通知)
,应
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
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其摘要、 独立董 事意 见、独 立财务 顾问报 告、法 律意见 书详见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伊戈尔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
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和授予/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相关协议;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02 月 03 日 15:00 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公司 4 楼
《 关 于 召 开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