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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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3-01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
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首次授予的暂缓授予
及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 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39.9 万股,其中首次及首次暂缓授
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9.9 万股,回购价格为 1.36 元/股;
第一次预留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回购价格为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2,525,877,076 股 减 少 至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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