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
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相关
材料。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查和仔细研究并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我们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
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所处行
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
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
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
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
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对《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
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制定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分析,符合公司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的相关规
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3 年-2025 年)回报规划》符合《公司
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 号)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
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肖莹、董滨、陆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