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
及其子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
发展情况,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减少汇率及利
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用以对冲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
产保值的目的。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外汇利率掉期、外汇期货、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
组合。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公司外币应收/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用于锁
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
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出口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其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规避外汇市场
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
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
险。
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管理措施
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
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
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织机构、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
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
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
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
本次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
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
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辉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