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朗磁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165 号)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75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 8,300 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2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5 万股。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
发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锁定期延长的承诺,
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欧阳瑞群、周利华、马功权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马忠
军持有的深圳益沣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 12 个月,自动延长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20,675,1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8%,共涉及 15 个股东,该部分股份锁定期限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8,3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2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5 万股。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
法予以赔偿;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
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的承诺,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将根据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可能减持公司股份。
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
计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及时、充
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如
本企业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
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
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东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六安拾岳禾安
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甄新中、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赵军、杨靖德、阮可丹、陈志
兵、王勇、王伟、刘振、章法宝、梁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
法予以赔偿;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
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六安拾岳禾安一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
- 合计 20,675,160 24.18% 20,675,160 0
五、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4,740,000 -20,675,160 44,064,84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0,750,000 20,675,160 41,425,160
股份合计 85,490,000 0 85,49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朗磁塑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