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二)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
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沙庆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谭群钊、张子君、何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