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此
发表意见如下: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旨在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
及全资公司的资金需求;
权益的情形;
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乃定 李秉祥 金宝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