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神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神驰机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43 号”《关于核准神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3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3,994,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6,904,614.8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089,985.15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己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9)6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额
合计: 57,709.00 57,709.0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数码变频发电机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由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神驰机电。此次变更是在上市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实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数码变频发电机组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通用汽油机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通用
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经将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
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资金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但由于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等原因,现金管理将会受到市场、政策、流动性、不可抗力
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
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现金管理决策。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和
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的安全。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且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
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
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神驰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并且可以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规定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晨光 谭青龙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