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现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故本次
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
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
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公
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就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因蔡钦铭为前述认
购对象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因此蔡钦铭对该等事项回避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徐青:
蔡钦铭:
王颖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