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案)》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向符合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6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为 16.78 元/份。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肇章________________     张   翼________________
付   宇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23 年 1 月 16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生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