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3-06 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不向下修正“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
出现最近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当期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
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天路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
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证监许可[2019]1574 号)核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10,869,880
债券的批复》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8,698.80 万
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9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08,698.80 万
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1006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由 7.24 元/股调整至 7.16 元/股。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由 7.16 元/股调整至 7.08 元/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增发新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
露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
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转股价格由 7.07 元/股调
整为 6.99 元/股。
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因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99 元的 85%,即 5.94 元/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和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
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由 6.99 元/股下修为 5.42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披露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76 号)。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如下:
(一) 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0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
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最近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考虑到公司本次触发下修条款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新冠疫情等因素影
响,公司股价波动较大造成的,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实
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提议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未
来六个月内(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天路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计
算),若再次触发“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