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399,999,9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957),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项 调整前拟 调整后项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投资总 使用募集 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
额 资金 额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
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
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总计 93,315.00 90,000 42,462.72 39,147.17
注:调整后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
额及具体实施进度后续将根据公司研发情况及自有资金安排投入实施。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
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选择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
存单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
合同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
理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将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
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但仍会受到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
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等)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
收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
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
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含 1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集科技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 贾 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