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森麒
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文英、宋希亮、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