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新生先
生、黄剑忠先生、钟德达先生、张宏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新生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宗惠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逐一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新生先生、黄剑忠先生、
钟德达先生、张宏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新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
任宗惠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苏文兵、刘海波、蔡丽玲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