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 2023-03 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
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扎西尼
玛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
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
两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共计 40,000 万元,原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约定担保费用为公司单独对提供担保事项收取 1%的担保
费,并由昌都高争其他三家股东按上述两次具体担保金额中的 36%按持股比例为
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涉及其他股东反担保,同意“公司单独对提供担保事项收取
费用规定等协商分摊 1%的担保费”,其他要素不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两
次担保中涉及的担保金额、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临 2023-04 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目前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协商,同意以公司在中信银行拉萨
分行的敞口授信向昌都高争增信不超过 5000 万元(含)商业承兑汇票,票面利
息 3.65%,期限 6 个月;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为昌都高争提供借款 5,000 万元,
借款利率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3.65%的基础上上浮 10%,期限 6 个
月。以上两项财务资助总计不超过 1 亿元(含),产生的利息由昌都高争承担,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 2023-05 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不向下修正“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股票已出现最近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满足《西藏天
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的条件。
考虑到公司本次触发下修条款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新冠疫情等
因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较大造成的,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
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提议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路转
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天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计算)
,若再次触发“天路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路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会提议不向下修正“天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临 2023-06 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