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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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6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结合核查结果,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对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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