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全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 号),
同意大全能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总
股本为 162,5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总股本为 192,500 万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1,726,472,308 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89.6869%,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98,527,692 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0.313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2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
的股份数量为 6,979,990 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0.3266%。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总股本为 1,62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后总股本为 1,925,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6,472,308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98,527,692 股。
作,该部分股票限售 6 个月,公司总股本由 1,925,000,000 股变更为 2,137,396,215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
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上市后不存在其他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投资者,其获配
股票的限售期为 18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6,979,990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1 月 30 日(因 2023 年 1 月 22 日为
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名称 数量 占公司总股 数量 数量
本比例
国电投清能云创股权投
(有限合伙)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
合计 6,979,990 0.3266% 6,979,990 -
注 1: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6,979,990 18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