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
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
导职责。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我公司认为:2022 年,贵公司在公司治
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我公司特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
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实施,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