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材料”或“公司”)于2022年12月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
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中的部分内容修订
如下:
修订前:
特别提示: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16.3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9%,其中首次授予 81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5%,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80.0%;预留 203.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不超过 87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
务、职能骨干……”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性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3%
售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3%
售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4%
售期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平;
第二个解除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平;
第三个解除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平;
修订后:
特别提示: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含预留部分。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总计不超过 87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
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
职能骨干……”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
解除限售时间
排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33%
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33%
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34%
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平;
第二个解除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平;
第三个解除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平;
二、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
据和范围”中“一(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中的部分
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一(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职能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95%。
修订后:
一(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职能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95%。
三、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中“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三、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16.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9%,其中首次授予81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0.55%,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80.0%;预留203.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2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总额占授予 占股本总额的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祥 董事长 26.60 2.62% 0.018%
房昕 总经理 26.60 2.62% 0.018%
田美圆 副总经理 22.99 2.26% 0.016%
许洪波 副总经理 25.39 2.50% 0.017%
陈群 副总经理 22.99 2.26% 0.016%
王庆文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56 2.02% 0.01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
务、职能骨干(81 人)
首次授予合计 813.0 80.00% 0.55%
预留授予部分 203.3 20.00% 0.14%
合计 1,016.3 100.00% 0.69%
修订后:
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含预留部分。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总额占授予 占股本总额的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祥 董事长 26.60 3.27% 0.018%
房昕 董事、总经理 26.60 3.27% 0.018%
田美圆 副总经理 22.99 2.83% 0.016%
许洪波 副总经理 25.39 3.12% 0.017%
陈群 副总经理 22.99 2.83% 0.016%
王庆文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56 2.53% 0.01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
务、职能骨干(81 人)
合计(87 人) 813.0 100.00% 0.55%
四、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时间
安排”中“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3%
售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3%
售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4%
售期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
解除限售时间
限售安排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预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留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33%
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预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留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33%
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预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
留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售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
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33%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33%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34%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3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3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
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5.01 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的 50%,为每股 5.32 元;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32 元/股。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修订后: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3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
以每股5.3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
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5.01 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的 50%,为每股 5.32 元;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32 元/股。
六、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与解除限售条件”中“二(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平;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平;
第三个解除限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售期 2、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修订后: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水平;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水平;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水平;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保持一致。
公司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
分内容进行同步修订。更新后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