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权的股份数 110,636,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77%。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东代理人共计 24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239,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6,8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大会。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温志平先生、梁昭亮先生、陈泽虹女士、
陈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9,095,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6,498,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9,06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6,4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36%。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7,79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5,19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23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7,86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5,2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115%。
   表决结果:当选。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申军先生、周立雄先生、尹玉刚先生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7,86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5,2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11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7,86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5,2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11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7,86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5,2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115%。
   表决结果:当选。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佳齐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7,860,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15,2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11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10,266,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658%;反对 3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00%;反对 3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44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0,276,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744%;反对 3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33%;反对 3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1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8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7353%;反对 3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关联股东平达新
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1,397,013 股)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00%;反对 3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44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8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7353%;反对 3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关联股东平达新
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81,397,013 股)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00%;反对 3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44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珂豪律师及杨翊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
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仁智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