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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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事确认,一致同意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3 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由半数以上董
事推举温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温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温志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梁昭亮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梁昭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选举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曦先生,其中温志平先生为召集人;
为召集人;
为召集人;
刚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陈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陈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王晶女士的联系方式如
下:
  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08
     邮政编码:518000
     电子邮箱:ofc_board@renzhi.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黄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黄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祝思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祝思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祝思颖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08
  邮政编码:518000
  电子邮箱:ofc_board@renzhi.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曾任深圳市满家福百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登喜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市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登喜路酒
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广东中科电工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温志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温志平先生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20%股份,除上述关
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温志平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温志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
职条件。
市美日辉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营运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梁昭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梁昭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昭亮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国银行广东省江门分行副行长,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飞
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Kyen Resources Pte. Ltd.董事,HAPO
INDUSTRIAL LIMITE 区域总监。现任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陈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000,0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
高管的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
外,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其
他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陈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曦先生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领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
融资部执行总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执行总经理、深圳君万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晶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6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管
的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
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王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晶女士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财务经理、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深圳达飞科技控股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黄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6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管
的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
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黄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勇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助理公司秘书、时信专
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祝思颖女士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祝思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祝思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祝思颖
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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