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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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0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7
人,董事朱磊先生未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
项: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
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保证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本次
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见
附件)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
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履职前,原公司
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职责。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华: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
师。先后担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新(佛
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9月30日起担任美利云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10月9日至今担任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春华先生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华东:男,1976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中冶纸业银河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先
后同时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22 年 10 月至今
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华东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梅   玫:女,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
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中心副总经理、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总经理、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梅玫女士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易兰锴:男,197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岳阳林纸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岳
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岳阳
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易兰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军:男,1975 年出生,会计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
册评估师、税务师。曾任山东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变更为
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及万隆会
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北京正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
伙人;北京央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CFO;北京正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恒诚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张学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
条件。
  谢罡:男,1968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
士,具有执业律师、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多种从业资格,曾任北京市博人律师事务
所、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拥
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罡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
件。
   徐盛明:男,1963 年生,工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
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精细陶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放
射性废物处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
科学家,“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
理事、中国储能与动力电池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冶金物理
化学学术委员会等副主任委员;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和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特种化学电源国家重
点实验室、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
员;《Trans. Nonferrous Met. Soc. China》等 6 个杂志编委。曾
被任命挂职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6.6.5~2020.4.18)
以及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国家技术发明
奖等会评专家。徐盛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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