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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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3-00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
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额40%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 锁事
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符合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31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862,421,656股的0.734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通过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深交所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激
励计划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欣旺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
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99人调整为1,393人,
授予数量不变仍为3,825万股。且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19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并于当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
日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7日。
行 部 分 的 授 予 登 记 工 作 和 二 级 市 场 回 购 部 分 的 授 予 登 记 工 作 ,公 司 总 股本由
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569,13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
人民币现金。2020年5月29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
由7.62元/股调整为7.55元/股。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刘诗洋、
廖利、黄林武等共计5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 司 已 于2020 年 9月 17日 完 成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登 记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肖光昱等28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75万股,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的28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2.84元/股授予675万股预留限制 性股
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568,229,031股增至1,574,979,031
股。
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为2020年9月25日。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共计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梁星河、樊易、
郭杰伟、唐志伟等共计2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0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张爱亮、魏文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股。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登记
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74,979,031股减至1,574,618,031股。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
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2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55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18,4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4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691,46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李伟华、王
靖共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000股。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
完 成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登 记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574,618,031 股 减 至
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4,979,03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暂停转股期间的公司总股本1,573,809,261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520元人民币现金。2021年6月4日,公司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
由7.55元/股调整为7.4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84元/股调整为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人,可申请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26,451,553股的0.1925%。同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64人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32,51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4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580,51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杨东、吴
明燕、孙大鹏、陈晓东等共计1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0股。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完 成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登 记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
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
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10,531,08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126%。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成志华、杨小平、殷亮、张志高等共计40人
(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0,6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成志华、杨小平、颜世敏、李果等共计2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62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殷亮、
张志高、胡一帆、徐江等共计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00股。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 完 成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登 记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8,957,276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申 请日
已回购注销共计330,620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公司总股本1,718,626,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700134元人民币现金。2022年7月8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
由7.48元/股调整为7.41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77元/股调整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6人,可申请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1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18,626,656股的0.1754%。同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
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邹凌云、戴亨伟、杨洋、王默等共计17人
(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邹凌云、戴亨伟、杨洋、李航涛等共计17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97,60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王默共计
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18,626,656股减至1,718,524,056股。
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锁的议案》,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367.31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7342%。同日,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成就情况
  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
  锁定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第 一 个 解 除限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12 个月后至 24 个
自首次授予的      售期           月内
限制性股票授      第 二 个 解 除限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
予日后的 12 个   售期           月内
   月        第 三 个 解 除限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
            售期           月内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计算的48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36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
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截至2023年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详见下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
                              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元。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以上,达到解锁条件。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计划本次可解 励计划剩余未解锁限
                  限制性股票数量     锁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梁锐     副总经理            30          12           0
核心及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3,388.280       1,355.312         0
   (1,178 人)
      合计             3,418.280       1,367.312         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
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注2:由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人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10.18万股本次不予解锁,后续公司会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锐先生不存在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
                              解除限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前股份                       本次变动增减           解除限售后股份数
 股份性质                         售前股                                            后股份占
            数量(股)                         (股)               量(股)
                              份占比                                             比
一、限售条件流     147,672,045.00     7.93%    -13,553,120.00     134,118,925.00    7.20%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3,897,125.00     7.19%         120,000.00    134,017,125.00    7.1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774,920.00      0.74%    -13,673,120.00      101,800.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    1,714,647,011.00   92.07%     13,553,120.00    1,728,200,131.00   92.8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62,319,056.00   100.00%            0        1,862,319,056.00   100.00%
 注:
   股股票数量为143,795,000 股,公司股份由1,718,626,656股更为 1,862,421,656 股。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流程后总股本由1,862,421,656股减至1,862,319,056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
 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
 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
 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
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
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经达成,且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激
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均合法有效,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绩效考核,
公司监事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公司上述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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