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12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
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
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
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
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
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
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