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3-1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
意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5,369,102 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174,528,720 股减少至 1,169,159,61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1)。
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大厦(皇庭中心)28 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48)
下午 14:00—17:30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在申报文件
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