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3-1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
意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5,369,102 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174,528,720 股减少至 1,169,159,61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1)。
   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大厦(皇庭中心)28 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48)
下午 14:00—17:30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在申报文件
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皇庭国际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