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 09:15-15:00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70,447,104 股,下同)的 19.324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名,代表股份 16,69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股东共有 1 名,系山西
盛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55,414,292 股,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承诺不可
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 70,447,104 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目前持有有表决权
股份 84,967,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305%;中小股东(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 2 名,持有股份 16,790,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6%。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92,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9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92,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9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何子楹律师和陈宇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