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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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25,26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72%)的股东王茜女士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茜
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王茜         2,526.28 万股     4.72%     2,526.28 万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
的股份),共计不超过10,710,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并遵守“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的规定;
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茜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
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已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25%,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王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转
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如该等股票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有所增加,则增加的股票亦计入本次锁定股票的数量并遵守前述规
定。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前已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的其他承诺,本
人/本公司自愿继续遵守该等承诺。对于本次所锁定的股票,解除锁定后的转让
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王茜女士均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承诺的
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
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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