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
合同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云南锡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云南
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
联交易合同的预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交易合同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能有效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交易
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合同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尹晓冰 袁蓉丽 王道斌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