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相关文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
任职资格合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延吉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云 江涛 刘广明 张辉玉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