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 江苏舜天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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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
                                  临 2023-00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由 3 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 3 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剑先生主持,会议经过
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并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3.01 元/股调整为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并
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自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
环境影响,导致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公司 2021 年业绩指标
未达到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公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另外,由于 2 名因组织安
排调离公司、3 名因个人原因变动,共计 5 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共计 2,359,031 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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