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公规院、一公院及二公院,通过与甘肃祁连山水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的方式实现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我们
认为:
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
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分拆具备可行
性和可操作性。
核准事项,公司已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交公
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
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
无法取得相关审批、核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本次分拆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有利于
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原则。本次分拆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次分拆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辉 陈永德
武广齐 周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