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所持有的济南兴瑞商业运营公司 100%
股权、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的债
权,置换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所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金公司)51%股权,置出资产作价与置入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拟以现金补足(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群岛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涉及境外投资相关手续,将在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办理完成)。
时,新金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