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大
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 TAO ZHENG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07,502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462
股,合计持有公司 23,920,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877%;控股股东 MEIJIE
ZHANG 持有公司股份 4,772,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26%;控股股东共青城
新奈共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奈共成”)持有公司
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奈智汇”)持有公司 9,02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06%;
控股股东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奈众诚”)持有
公司 2,934,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18%;控股股东镇江新奈联享科技服务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奈联享”)持有公司 2,117,88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9108%。
严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04,429 股,合计
持有 8,627,5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104%;蔡永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5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5,784 股,合计持有 2,822,2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接持有公司股份 501,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55%;孙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 2,624,736 股,合计持有 2,650,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398%;
岳帮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7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0,444 股,合计持有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TAO ZHENG、MEIJIE ZHANG、新奈共成、新奈智汇、新奈众诚、新奈联享拟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650,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在前述减持期间,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TAO ZHENG 拟直接减持公司股份 2,067,541 股、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36,409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3,950 股;MEIJIE ZHANG 拟直接减持公司股份 418,824
股;新奈共成拟直接减持公司股份 650,590 股;新奈智汇拟直接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186,500 股。严燕拟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757,707 股;蔡永略拟间接减持
公司股份 247,085 股;周艳拟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46,440 股;蓝茵拟间接减持公
司股份 44,136 股;孙敏拟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1,993 股;叶亚文拟间接减持公司
股份 231,144 股;岳帮贤拟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67,757 股。
若公司在前述减持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23,479,002
TAO ZHENG 23,479,002 10.0976%
大股东 股,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23,507,502 股。
MEIJIE 其他股东:控 IPO 前取得:4,756,169
ZHANG 股股东 股;股权激励取得 16,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共青城 新奈
共成投 资管
其他股东:控
理合伙 企业 9,616,975 4.1360% IPO 前取得:9,616,975 股
股股东
( 有 限 合
伙)
镇江新 奈智
汇科技 服务 其他股东:控
企业( 有限 股股东
合伙)
镇江新 奈众
诚科技 服务 其他股东:控
企业( 有限 股股东
合伙)
镇江新 奈联
享科技 服务 其他股东:控
企业( 有限 股股东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TAO ZHENG 23,479,002 10.0976% TAO ZHENG、MEIJIE
ZHANG、新奈共成、新
奈智汇、新奈众诚、新
奈联享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MEIJIE ZHANG 4,756,169 2.0455% TAO ZHENG、MEIJIE
ZHANG、新奈共成、新
奈智汇、新奈众诚、新
奈联享、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
共青城新奈共成投资 9,616,975 4.1360% TAO ZHENG、MEIJIE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ZHANG、新奈共成、新
合伙) 奈智汇、新奈众诚、新
奈联享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 9,023,300 3.8806% TAO ZHENG、MEIJIE
务企业(有限合伙) ZHANG、新奈共成、新
奈智汇、新奈众诚、新
奈联享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 2,934,024 1.2618% TAO ZHENG、MEIJIE
务企业(有限合伙) ZHANG、新奈共成、新
奈智汇、新奈众诚、新
奈联享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镇江新奈联享科技服 2,117,889 0.9108% TAO ZHENG、MEIJIE
务企业(有限合伙) ZHANG、新奈共成、新
奈智汇、新奈众诚、新
奈联享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合计 51,927,359 22.332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 大宗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股) 区间 源
TAO ZHENG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1/13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23,479, 金需求
励取得
股
MEIJIE ZHANG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1/13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4,756,1 金需求
股 % 股权激
励取得
股
共青城新奈共成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1/13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
投资管理合伙企 过: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得 金需求
业(有限合伙) 650,590 0.2798 650,590 股 2023/7/12
股 %
镇江新奈智汇科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1/13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
技服务企业(有 1,068,59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得 金需求
限合伙) 9股 0.4596 1,068,599 股 2023/7/12
%
镇江新奈众诚科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1/13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
技服务企业(有 258,368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得 金需求
限合伙) 股 258,368 股 2023/7/12
%
镇江新奈联享科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1/13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
技服务企业(有 过: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得 金需求
限合伙) 186,500 0.0802 186,500 股 2023/7/12
股 %
公司董监高拟通过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拟直接减 拟 间 接 拟减持股 拟 减 拟减 持
(股) (股) (股) 持 股 数 减持股 数 合 计 持 股 股数 占
(股) 数(股) (股) 数 占 公司 股
其 合 份总 数
计 持 比例
股 数
比例
郑涛 董事长、总 23,507,502 413,462 23,920,964 2,067,541 36,409 2,103,950 8.80% 0.9048%
经理
严燕 董事、副总 23,100 8,604,429 8,627,529 0 757,707 757,707 8.78% 0.3259%
经理
蔡永略 董事、副总 16,500 2,805,784 2,822,284 0 247,085 247,085 8.75% 0.1063%
经理、财务
负责人及
董事会秘
书
张美杰 董事 4,772,669 0 4,772,669 418,824 0 418,824 8.78% 0.1801%
周艳 职工监事 0 527,371 527,371 0 46,440 46,440 8.81% 0.0200%
蓝茵 监事 0 501,199 501,199 0 44,136 44,136 8.81% 0.0190%
孙敏 监事 0 22,627 22,627 0 1,993 1,993 8.81% 0.0009%
叶亚文 副总经理 25,500 2,624,736 2,650,236 0 231,144 231,144 8.72% 0.0994%
岳帮贤 副总经理 20,700 770,444 791,144 0 67,757 67,757 8.56% 0.029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涛、严燕、蔡永略以及张美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5)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
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公司控股股东郑涛、张美杰、新奈共成、新奈智汇、新奈众诚、新奈联享以
及佳茂杰科技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
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
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
(5)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出具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涛、严燕、蔡永略、张美杰以及叶亚
文承诺:
①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④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⑤ 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
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⑥ 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⑦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出具的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东锋、蓝茵、周艳承诺:
①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③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④ 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
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⑤ 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⑥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在减持期间
内,股东、董监高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
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