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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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新强联”)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 51.145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强联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买卖股票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股票停牌之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日止,即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
知情人员;
   (四)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五)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三、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
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如下:
的情况
    交易日期           数量(股)             买入/卖出   成交均价(元/股)
    针对上述买卖股票行为,胡兴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新强联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行业分析和二级市场判断做出的
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事项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证自
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期间,不再买卖新强联股票。”
云巍先生买卖新强联股票的情况
    买卖日期           数量(股)             买入/卖出   成交均价(元/股)
   买卖日期            数量(股)             买入/卖出   成交均价(元/股)
  针对上述买卖股票行为,董云巍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在上述期间买卖新强联股票的行为发生于本次知悉本次交易的内幕
信息之前,且系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二级市场的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
系个人投资行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证自本声
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期间,不再买卖新强联股票。”
的情况
   买卖日期            数量(股)             买入/卖出   成交均价(元/股)
  针对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王玲玲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新强联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行业分析和二级市场判断做出的
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事项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证自
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期间,不再买卖新强联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相关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新强联股票的
情况。
  (二)相关机构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机构不存在买卖新强联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
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与承诺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
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秦   伟        程   乾           项   雷
 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波兴          胡杰畏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人:
                   杨   志
 内核负责人:
              马    乐
 法定代表人:
                  李   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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