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新强联”)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 51.145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强联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
《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考审阅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审阅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
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波兴 胡杰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