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 A 楼 1701 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榆林化学组成联合体参与内蒙古康乃尔公
司破产重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大会,届时陕西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关于与榆林化学组成联合体参与内蒙古康乃尔公司破产重整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专项
核查意见均全文发布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立新董事长系股权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发布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 2023-004 号《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意见、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均全文发布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的巨潮资讯
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