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建
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或“交易标的”
)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
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交易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
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93 号)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广
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172 号)
。
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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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直
接持有建工集团 100%股权。
本次变更完成后,建工集团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涉及的股份发行事宜,并就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和深交所申
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本变更、
《公司章程》修订等登记或备案手续;
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过渡期间的损益情
况进行审计,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间损益的金额;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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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出具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满足,本
次交易可以实施;
次交易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承诺等安排的情形下,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和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出具了《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
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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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上
市公司的法律义务,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项”所述的后续事项,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
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
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三、备查文件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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