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亚钾国
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
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资料,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我们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赵天博、王军、潘同文、朱武祥